密云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最多可获1800元补助

2017年03月31日 11:30来源:密云区民政局作者:密云360浏览量:36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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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日前,密云区民政局联合区财政局、区卫生计生委、区残联等部门制定出台的《北京市密云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办法)正式实施。《办法》实施后,我区符合规定条件的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的,将按类别享受600至1800元不等的定额补助。
   据了解,此项补助由市、区两级的财政定额补助组成,有4类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可享受补助。第一类是低保、低收入家庭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年人或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;;第二类是享受民政部门重残人生活困难补助的残疾人;第三类是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或年满 70周岁的老年人;第四类是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失业且无稳定收入符合相应等级的残疾人。
   具体补助标准为,低保家庭服务对象,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市级定额补助和600元区级定额补助,低收入家庭服务对象,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市级定额补助和300元区级定额补助,低收入家庭服务对象,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市级定额补助和300元区级定额补助,其他重度残疾人服务对象,入住属地养老机构,给予每人每月400元市级定额补助和200元区级定额补助。需要注意的是,福利机构收费低于补助标准的,按照实际收费标准补助。
   根据《办法》规定,享受本补助的服务对象,须具有密云区户籍,且服务对象本人或其代理人需要提出申请。区民政、卫生计生或残联等部门按照职责确认后,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,由民政部门安排入住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、残障人康复机构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。精神类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将安置在专门的福利机构。
   下一步,密云区民政局和各镇街将帮助提出申请的服务对象,做好手续办理工作。确保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政策落实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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