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议简介
为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立法精神,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产生
7月20日上午,密云法院召开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,对该院2016年以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。
会议由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周凤兴主持,党组成员、副院长陈琼,巨各庄法庭庭长王晓芳,巨各庄法庭副庭长李兴红参加。
会上,陈琼副院长首先对该院2016年以来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审理情况进行通报,重点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及反家暴“四突出”工作机制进行了详细介绍。
自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实施以来,该院共受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18件,其中驳回及准予撤回申请5件,签发13件。总体来看,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数少。通报会上,该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陈琼表示,今年以来,该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9份,位列全市法院第一。
1.突出主动性
强化诉讼释明证据指引。主动介入、靠前指导,立案人员重点询问离婚案件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情况。对初步审查可能构成家庭暴力的,向其释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对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,引导收集固定相关证据。案件审理中,采取较为宽松的证据认定标准,允许法官对事实作高度盖然性认定。今年以来该院签发的9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中,有6份系主动引导当事人提出并签发。
2.突出联动性
打造反家暴共治格局。与辖区18家派出所全部签署《关于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置办法》,明确各自工作职责、理顺衔接程序,实现同步打击惩治、源头防范治理。
3.突出效果性
做到因案施策、有序稳控。该院在依法审查的同时,从纾解矛盾出发,以情感治愈为落脚点,对施暴者性格、精神状态、成长环境、社会关系和经济条件等进行全面调查,做好风险评估、疏导稳控工作,避免家事纠纷激化引发恶性事件。
4.突出预防性
强化源头治理。加大“以案释法”力度,提高群众法律适用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,促进家暴案件源头防范。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反家庭暴力法律宣传和“订单式”普法,在“三八”妇女维权周、国际反家暴日等节点,联合派出所、妇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,广泛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性,形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。
通报会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;针对家庭暴力受害人“不会用、不敢用、不愿用”问题,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、保护措施和救济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法律解读;对受害人如何举证、依法维权等问题进行了法律提示。
密云区妇联副主席李爱军表示,该院在反家庭暴力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作出了大量工作,区妇联将结合自身职责,推动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,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,提升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,营造反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