密云区再次调整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标准

2017年04月01日 11:55来源:密云区民政局编辑:密云360浏览量:51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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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起,密云区再次调整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相关标准。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就医负担,确保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措施落实到位。
   此次社救对象医疗救助标准的调整范围:最低生活保障人员、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和低收入救助人员。
   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相关标准调整如下:
   门诊救助比例从70%调整到80%,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000元调整到6000元(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除外)。住院救助比例从70%调整到80%,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万元调整到6万元。承担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,住院押金减免比例和减免额度参照调整后的住院救助标准执行。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%调整到85%,全年救助封顶线从8万元调整到12万元。民政部门管理的享受原工资40%救济的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的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从70%调整到80%;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%调整到85%。
   特困供养人员、民政部门管理的因公(病)致残返城知青的医疗救助按原有政策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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